律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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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究竟应该按什么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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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文 | 常东岳  律匠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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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怎么收是个大问题。

同样的法律事务,找不同的律师代理,会发现律师的收费标准一定是天差地别。这种情况,在刑辩领域尤为严重。这几天法律圈子里就“王振华亵童案”这个话题讨论的沸沸扬扬 ,除了案情本身比较敏感王振华本身比较有钱之外,代理律师代理费收取的比较高,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要知道,在一些大佬七位数收费早已经常态化了的今天,律师行业里还是有一大批律师挣扎在贫困线以下的。更可怕的是,律师行业内的这个分化趋势还有愈发严重的趋势,行业内之前的二八定律现在正逐步往一九定律演化。中国人素来都不患寡而患不均,体现在律师行业里,自然会更加关注收费标准问题。

那么律师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收费哪?

以浙江为例,相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律所都还是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公示。虽然浙价服【2015】203号文件已经明确放开大部分案件的收费标准,但事实上,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还是会要求律所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公示,真正做到自行定价的律所绝对是凤毛麟角。

实务中,因为生活艰难,很多律师甚至会以远低于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的费用标准报价,这种现象在民商事领域尤为严重,甚至很多大律所为了抢夺客户和案源,也会以畸低的价格去竞标一些项目。为此,浙江律协特意在2020年6月18日发起了一个《规范律师收费 抵制低价竞争倡议书》的活动,来规范和抵制低价竞争。这个活动的效果如何,不去评论。我个人认为,律师个体迫于生存压力去低价竞争尚有可取之处,毕竟活下去是第一位,但是律所为拿项目采取的恶意低价导致的全行业恶性竞争,一定是摧毁行业生态的毒药,确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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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硬币有两面,部分律师搞低价收费的同时,一定有律师在坚持高收费。“王振华亵童案”的代理律师,就是高收费的典型代表。不要以为高收费很容易,高收费除了必须让客户信服进而情愿付费之外,还需要有司法局、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不去深究才好。“王振华亵童案”的代理费问题,已经被很多自媒体拿出来说事,并呼吁对口的律协或者司法局去深究彻查了。要知道,严格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的刑事案件收费标准,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在指导价上浮五倍,最多也只能算到二十来万费用而已。

我曾不止一次在各种官方和非官方场合问过杭州市区两级司法局领导和杭州市律协的领导,能否由律所自行定收费标准,得到的回复归纳起来大致为:律所可以自行定价,到行业协会和司法局以及物价局报备,然后按照自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但实际上,对杭州的律所而言,想自行确定高于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律所内部收费标准,确实非常难。以刑辩业务为例,高收费素来只是个别大律师的特权,多数律师能否高收费用不论,即使收到了,囿于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也可能会被要求退费。 

就律师费收取标准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在法律服务已经高度市场化的今天,在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全覆盖的今天,真心没必要对收费标准过多限制。如果真要限制,大可以把政府层面认为需要限制收费的案件统一归到法律援助制度之下由政府买单,甚至摊派到辖区各律所代理,然后把其他案件收费完全放开,交给市场自行调节。真要担心畸低收费,由律协或者物价局、司法局制定一个最低收费标准即可。

让凯撒的归凯撒,让市场的归市场,其实挺好。毕竟,如王振华一样有钱的主,正经挺多。



以 上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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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东岳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先后在浙江律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务部总裁,并以创始合伙人的身份先后成立上海***(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
 
=曾参与制定《衢州中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会议纪要》,起草汇编《衢州市两级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探讨》、《衢州市两级法院建筑业行业协会、房地产业行业协会、保险业行业协会联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等指导性文件,在《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今日早报》《浙江法制工人报》《衢州日报》吴晓波频道等杂志媒体发表论文案例时评多篇。
擅长领域: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建筑房地产、家族财富传承、公司法务管理尤其互联网公司相关法律事务。

联系方式:17706511215(微信同号)177065112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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