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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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你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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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文 | 俞艺  律匠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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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最古老的罪名之一,从私有制诞生的那一天起便被永恒地写入刑法典之中,从“摩西十诫”到“约法三章”都是寥寥数条,却无一例外地对不可盗窃做了规定。就法制史的沿革来看,盗窃也是自古被从严打击的犯罪,如圣经《旧约》中亚干因为盗窃被石头砸死。

伴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资料越来越丰富,盗窃罪对应的刑罚也越来越缓和、宽容。我国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以次数和数额为基准,在入罪标准基础上评价固定金额和次数来计算最终应判处的刑期。上述量刑标准,各省都为此出台了具体的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配套,不可谓不科学精准,但无疑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从“窃格瓦拉”的多进宫不难看出目前的量刑方法是无法有效预防盗窃犯罪发生的。

今天很特殊,2020年4月18日,据说这个因盗窃成为网红的男人出狱了。从目前资料显示的犯罪记录来看,这是他第四次出狱,当然每次入狱都是因为盗窃。个中原因难道真如他在那段视频中说的“看守所的感觉比家好多了”吗?当然不是,或者说不全是。他的受访视频提到自己以盗窃为生,不偷没有钱,能以此为生计说明这笔买卖在他眼里一定是划算的。

以浙江省为例,盗窃金额三千元即可构成犯罪,每增加五千元可增加两个月刑期,这个量刑不能说低,但我认为关键是上述量刑标准并没有很好地与侦查实际相结合。假设“窃格瓦拉”盗窃十块电瓶,真正有意识去公安机关报案的可能只有五人,导致实践中大量盗窃犯罪因为无法找到被害人而不能得到认定。此外,认定盗窃金额的关键还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加以印证,不可能每一起盗窃都能恰好有监控录像佐证,所以最终能定案的数额一定更小,从而大大降低了盗窃罪的犯罪成本。曾听一位公安朋友说,他办理的一件同样专偷电瓶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至少几百辆,但最终能查实的只有十几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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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我没有再做过盗窃案,因为几乎所有的盗窃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足够支付能力付费。但此前做公诉人时,我倒是接触了大量此类犯罪,本文与其说蹭热度,不如说是我法律职业生涯早就想去诉说的感悟,因为即便过去这么多年,一直对自己公诉过的两个案子记忆犹新:


「故事A」
不在看守所就是在去看守所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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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开始盗窃的时候,我也才进检察院公诉科,公安机关在犯罪现场抓获了他,但是一查年龄,还不满十六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于是把他放了。第一次真正见到A,他才满十六周岁,又一次盗窃被抓,提审的时候他一脸的羞愧和青涩,在好为人师的恻隐之心驱动下,看守所里我花了很多时间和他说人生道理,希望这个年轻人能走正路。

四年后,再一次见到A,也是在看守所,他同样认出了我,还是因为盗窃。而且我看他的犯罪记录,这四年他已经有三条犯罪记录,每次都是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出来又接着偷。可能监狱比较锻炼人,A出落得一身淡定和从容,完全看不出任何悔意,他的眼神仿佛在告诉我“快点起诉快点判,老子出来继续偷”。我例行公事地完成提审,没有再浪费一秒钟时间,辞职后A的故事便没了下文。


「故事B」
从职场小白到技术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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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审的时候B坐在对面,看上去像个老实人,从犯罪面相学很难推测他原来是个盗窃犯。因为公安机关在案件中扣押了很多盗窃工具,万能钥匙和各种小配件,可谓盗窃界兵器谱所载悉数尽有。提审问到他的盗窃前科,他说之前也在本地盗窃过,不过那次是踹门入室。我问他扣押的那套装备怎么来的,他说是技术开锁工具,技术是上次入狱后同号房的老手教的,开锁工具也是老手告诉他的购买渠道。我好奇,顺便问了他技术有多厉害,他说市面上几乎所有的锁几分钟之内都可以打开,我内心一惊,提审结束趁午休赶紧回家把门上a级锁换掉。所以我特别理解“窃格瓦拉”的那一句——“里面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嗯,不但说话好听还可以学技术。


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盗窃罪的主观恶性很大,直接将他人辛勤劳动的成果或是钟爱的财物据为己有,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所以本罪如果累犯或再犯,行为人要么以盗窃为业要么具有盗窃心理癖好(从盗窃中获得心理刺激),社会危害性大大增加。在制定具体量刑标准和定罪量刑时,立法者和司法机关应当结合侦查实际,综合考量。多年前,我就想建议对盗窃罪的再犯或者累犯直接以前科次数作为加重情节,次数越多加重的刑期越长。

例如本文提到的A、B和“窃格瓦拉”,因为每次量刑只在半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基本上从刑事拘留到审判结束刑期就届满了,而盗窃的回报又相对丰厚,所以很难阻止其再犯。但若无论其盗窃金额大小,只要有一次盗窃刑事前科就加刑一年,我想即便每天都可以去KTV嗨,他都不会继续这个行当,毕竟是人都会考虑犯罪成本。这不是单纯的重刑理念,而恰恰是结合司法实际的量刑均衡,只有他们不敢犯才能真正做到天下无贼。

如此,我们才能安心地骑着自己心爱的电动车,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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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小提示:看好自己心爱的小电动哦


END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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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艺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律匠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法律硕士


执业后,参与杭州保姆纵火案,作为辩护人办理了多起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无罪案件,深受委托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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