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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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东岳律师主讲律匠学院第十八期

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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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律匠学院第十八期讲座“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解读”如期举行,本期讲座由律所主任常东岳律师主讲。


常律师对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做了详细解读:

一、关于自认,其中常律师分析了关于当事人、代理人、共同诉讼人的自认,以及不适用自认的情形和自认的撤回;

二、关于证据,常律师详细解释了举证期限和关于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

三、关于出庭,当事人不得拒绝出庭接受询问,证人必须出庭作证。


与往期不同的是,本次讲座不仅保留了线下对律师们的培训同时还开展了线上在抖音直播与网友们互动。讲课期间直播间反响热烈。


未来,我们会与时俱进,将讲座线上与线下做的更完美,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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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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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东岳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先后在浙江某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任法官,在浙江律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务部总裁,并以创始合伙人的身份先后成立上海***(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
 
曾审理、代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务工作经验和企业服务经验。曾参与制定《衢州中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会议纪要》,起草汇编《衢州市两级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探讨》、《衢州市两级法院建筑业行业协会、房地产业行业协会、保险业行业协会联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等指导性文件,在《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今日早报》《浙江法制工人报》《衢州日报》吴晓波频道等杂志媒体发表论文案例时评多篇。
擅长领域: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建筑房地产、家族财富传承、公司法务管理尤其互联网公司相关法律事务。

联系方式:17706511215(微信同号)177065112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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